政策公告
搜索
生猪“禁调令”明起实施 可减少肉猪流通 有效减少猪瘟
   从今年12月1日开始,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山东、河南六省(直辖市),将会禁止非东部区30公斤以上生猪进入东部区育肥(种猪、仔猪除外),不再接受东部区外未经“点对点”调运备案的生猪调入东部区屠宰。也就是说,从12月1日起,北方的生猪将无法进入上述地区市场。

  从疫情防控的角度来讲,东部区生猪“禁调令”一方面可减少肉猪流通,有效减少猪瘟;另一方面,一些不符合防疫及环保要求的小型养殖场有序退市或升级,逐渐向大规模养殖场前进。“此政策也是鼓励一些大型养殖场的省份内同样发展屠宰企业,推进生猪产业向‘养殖+屠宰’一体化转型升级。”

推荐头条资讯